挚爱

第29章


“其实我根本无意帮助你,”秦风尽量温和的说,他扬扬手中的请柬,“你的画展我会去捧场,不过……只限于捧场,你那些贵的要死的画我可买不起。”
秦城皱眉,他突然有个冲动想把手中酒杯中的酒泼过去,看看一杯红酒能不能撕开秦风脸上一贯的冷静自持,不幸的是,虽然他只比秦风大十岁,他在辈分上确是他的叔叔,即是他自己都不想承认,但他真的是!
叔侄之间起争端,无论争论的结果如何,叔叔都应该让着小辈,他一咬牙。“放心,我怎么会让你买呢?看上哪一副等画展结束可以直接搬走。”
“好吧,假如我有喜欢的话……”
秦城也站起身走向门口,他说:“既然你坚持不帮助我,我再想别的办法。不过,我想让你知道,我绑架那个女孩子根本没有什么危险,我只是想用她引出她的母亲。”
“三叔,”秦风直视他的眼睛,“你真的想好了?这么冲动不像你。你究竟怎么了?”
秦城走回桌前又倒了一杯红酒,跌坐在沙发上,目光迷乱而且沮丧,“如果我知道就好了,他妈的,该死!可惜我不知道!”
他知道困扰他的是那个女人令他终于想结束单身生活!可惜那个女人不那么想!
那个女人很美,但那也不是重点,他秦城长这么大,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见过?可是那种姓资的女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生平第一次,竟然会有女人拒绝他!而且是该死的两次,这个女人拽什么拽啊?都有了那么大的一个女儿了,竟然会拒绝他?
弄到最后,他秦城反倒像是被占了便宜的小媳妇,而那个女人却跑得快。
女人女人……她狡黠、幽默,仿若吉普赛女郎一般令人无法抗拒,她对他的漫不经心深深的调动起他的征服欲!
他原本以为,自己从来不会爱上一个肤浅的女人,可是他错了,这个女人即使并不完美,即使毛病一大堆,可是他爱她!
“怎么了?”秦城突然的沉默让秦风很不适应,他从来没有把这个只比他大十岁的小叔当作长辈,撇开辈分问题,他们两个更像兄弟。
“你相信爱情吗?”秦城苦笑着,一口喝下被子中殷红酒,他试着镇定,试着客观地看待他对那个女人感情,可是他现在根本无法理性地看待一切。
事实上,与那个女人认识经历的那段经验使他以前与很多女人的经验都变成空谈。
黎芮并不是他生平所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当然她也不是那种富有、家世清白的好女人,其实,她可以算得上生活颓废,但是……她的身上却散发着一股浑然天成的温暖和魅力,让他不由自主地沉溺于其中。
“爱情?”秦风苦笑,“小叔叔你比我大十岁,你相信吗?你见过吗?”
“我……”秦城闭上眼,他与黎芮像是以后的那些影像涌进他 脑海里。
初次相逢:
她是来他的画室做模特,他虽然风流成性但从未对模特产生过感情,没想到这个女人不同。
一切也许都源于那个吻?望着她雪白莹润的身体躺在艳红色的丝绒布上,竟然令他不由自主地吻了她。
然后……就是更深、更激情的游戏……
那心醉神迷的体验,销魂蚀骨的一夜又一夜,他深深的沉迷,无法自拔。
再然后,她竟然在他最为沉迷的时候提出分手。
“也许,我们只是因为寂寞。”她的理由苍白得可笑,笑话啊笑话,他秦城什么时候被女人拒绝过?
“我绝不允许那个女人拒绝我,”秦城缓缓地说,“除非我厌倦她,不然她别想走。”
“一样!”秦风冷笑。
“什么一样?”
“和你家老爷子一样,”秦风靠在门边的吧台上,从小冰箱里找到冰块,加入杯子,然后从吧台的架子上拿下一瓶琥珀色的酒,冰块与酒浆混合,绚烂醇厚如蜂蜜的色调在杯中流淌。
“你说我?”秦城挑眉。
“怎么说来的?”秦风冷冷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老爷子当年,不是也一眼就认定你妈是他想要的女人?然后呢……”
“然后执意与结发妻子离婚,娶比自己小30岁的秘书。”秦城苦笑,“你一直在恨我们,不是吗?”
“我可没恨你们,”秦风修长的手指滑过晶莹剔透的酒瓶,仿若爱抚,“是我父亲在恨你们,还有我的奶奶,她虽然从来没说过什么,可是我就是知道。”
“那都是上一代的恩怨,”秦城喃喃。
“上一代?也许……”秦风优雅的穿过房间,语调变得激昂,“我痛恨我身体里流淌的血液。”
秦城手中的酒杯应声折断,划破了他的手指,他皱着眉,望着从指缝间渗出的血液,“你以为我不恨?相信我,我的恨不比你少。”
十二 怪叔叔(二)
朱珠小心的推开房门,差点儿被扔在地上凌乱的杂物绊倒,家里一片狼藉不说,简直可以算得上是台风过境一般。
书本、报纸、沙发上的抱枕散散乱乱扔了一地……
朱珠小心翼翼的站在门口,难道妈妈离开之后,家里进小偷了?她突然有个冲动,想转身就跑。
可是……屋子里面死寂的空间却又提醒着她屋里没人,她必须去找自己藏在书里面的存折,里面还有一些她平时攥下一些作家教的钱。
她在小区门口就下了车,也坚持没有让殷钺送她上楼,殷钺知道她是回家,也就没有坚持,可是现在,她后悔了,后悔为什么不叫着殷钺一起来给她壮胆。
叹口气,既然她已经回来了,那还是咬咬牙进屋去拿吧。
朱珠家位于城市边缘的一个交通不便的小区,两居室的二手楼,并不值什么钱,格局也不好,每个房间都很紧窄,朱珠索性也不换鞋,直接把手中的旅行包袱放下,进屋。
她的妈妈黎芮并不善于处理家务,有的时候朱珠觉得,她就像是一个坏脾气的姐姐,脾气还有懒劲儿上来,可以三个月不打扫,更不要说做饭洗衣服啦,朱珠从来没有看她做过这些。
黎芮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将自己收拾得光鲜亮丽,然后出门……去酒吧,去高档饭店,那是她唯一知道的谋生手段,而她似乎也乐在其中。
从来没有人知道,黎芮会是这么邋遢的女人,她的那些男朋友也许注意到了,但是似乎那些男人不在乎,他们的目光除了能看到她的脸和身材,别的什么都看不到了。
朱珠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做饭,打扫屋子,长大后她在学校寄宿,家里的打扫就开始找钟点工,反正妈妈是从来不动手的。
这一次,更是弄得像刚刚开完派对一般的狼狈。
朱珠一边摇头,一路往屋里走,一路开始收拾那些被扔得满地都是衣服和鞋子,他一边收拾,以便小心的不去看客厅中的那个红色的布艺沙发,因为那一天看到的情形仍然会清晰的在她眼前重演。
简单的将客厅中的杂物归拢好,她又推开妈妈的房间,空气中浮动着陌生的香水味,那味道……很有一点魅惑人心的感觉,但是却不是妈妈平时喜欢的那款兰蔻璀璨香水。
陌生的香味?难道妈妈换了香水?
朱珠关上房门,又转身打开自己的房间……
她的房间很小,只不过8平米的样子,靠窗的是一个书桌加上一个落地书架,门后有一张单人床,那床是上下铺半封闭式的,上铺她用来放了很多不太常用的书籍。
下铺是半封闭式的,还有防蚊的帐子,她回家的时候就住在这个相对来比较隐秘的下铺,一开门,朱珠就看到她床铺的帐子是半掩着的。
妈妈从来不动她的床铺,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她一大步迈过去,拉开半掩着的花布帐子,然后她后悔了。
床上斜躺着一个男人,虽然一身的名牌手工西装,可是脸上的表情却仿佛穿着家居服一般的闲适。
那一天朱珠虽然只看了一眼,可是她却永远无法忘记这个男人,就是他将她的妈妈压在身下的那人,那一天,还是她第一次看到真正的男人的裸体。
秦城挑眉,他等着这个女孩子在发现他之后惊声尖叫,他等着,等着……没想到等到的是这个女孩子默默无语的表情,朱珠睁着大眼睛瞪着他,一时间不知自己究竟要说些什么。
终于,秦城沉不住气了,“你不害怕?”他很奇怪这女孩子为什么不害怕,或者……是吓傻了?
“我的同学知道我回家,”朱珠沉默半晌,“他就在楼下,你……在我家里做什么?”
“难道你没看出来?”秦城一摊手,“我在等你妈妈。”
“她出门去外地了,”朱珠倒是仍然镇定,“你找她?”
“不,我找你,”秦城从床上坐起来,目光镇定她的眼眸,眼神专注,“因为我知道,能收回风筝的最好办法就是抓住栓风筝的线。”
“你在说什么?”朱珠听不懂,可是听不懂没关系,她即使后撤就好,“我听不懂,不过……先生您是怎么进来的?”
“很简单,”秦城翻身下床,走到窗前一推窗,向楼上看看,“我是从上面攀下来的。”
难道又是一个消防队员?
朱珠无奈的摇头,“不管您是怎么进来的,现在请您离开。”
“为什么?”秦城兴味盎然,“我就不走,看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十二 怪叔叔(3)
朱珠愣住,她的额头开始冒汗,这个男人……这男人到底想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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