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眼睛转了一转,“我也没把你当外人,杜翊。”
“你把我当什么人?”杜翊兴趣盎然,妖孽地和我对视。
我忽然想起了那首销魂的歌:“刘大锅~呃 !我的夫 ~呵!你把我比做什么人哪 ?我把你比织女不差毫分哪~~ 那我就比不上罗呵嗬~”
在心里跟着唱了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
“你把我当什么人,我就把你当什么人。”我好歹也是读过书的人,智商比小时候高了那么一点(也就是那么一点点而已)。
“是吗?”杜翊笑得可开心了,我第一次见他笑得那么灿烂的,不禁想起我妈以前揍我的时候经常骂我的话:“好哇,给你点阳光你就敢灿烂,给你个鸡窝你就敢下蛋,给你点颜色就就敢开染坊!”(你妈真有才)
“小瑜……”杜翊一把就把我揽进怀里了,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觉得杜翊身上那好闻的檀香味道直扑而来,腰部感觉到他双臂紧实的肌肉,紧到快把我勒死了。我不禁又想起耽美小说里小攻在跟小受OX时经常冒出的一句话:“啊,你好紧……”我疑惑我究竟说了些什么,弄得他高兴成这样,都变态了……不,是失态了。
“没想到小瑜也喜欢我。”杜翊的眼里闪着阴谋过后的狂喜,只有在电视剧里的坏人眼里才看得见这种目光。
“我喜欢你?!”我惊叫,我承认我貌似是喜欢他,但是他怎么会知道的,我除了一直想摸他之外,也没说什么不该说的话呀(你都用行动表示了)。只是,我的惊叫在杜翊听来不是疑问句,而变成了感叹句,只见他眯着眼,用下巴蹭着我的脑门,说了一句我每当想起来就想拿砖头拍他的话:“你果真喜欢我,巧了,我也很喜欢我自己。”
愣了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发觉,这是杜翊的表白,一个非正常人对另外一个非正常人拐弯抹角的表白。
杜翊刚才的意思是,他喜欢我。
我慌里慌张将他硬是推开了,心跳得飞快,巨大的心理矛盾在我体内开始进行惨烈的斗争,而我可不想舍身成仁。我不能和他这么发展下去,我不能和他在一起,除了当普通朋友之外。不是我矫情,是我真的不能。
“你别误会,我不喜欢你,一点也不喜欢你!”我急红了脸,抓着包包的带子,手微微在发抖,当看见杜翊忽然收敛的笑容时,我更是抖得厉害。
他只不过是我的好朋友,朋友之间开些有颜色的玩笑又怎么了?我有喜欢他的权利,可我不能跟他发展下去,发展到所谓的“名正言顺”。
我打开车门,面无表情跟他说:“你自己去聚会吧,我要回家了。”
“朱瑜!”没跑几步路,我的身后传来他略带怒气的呼唤,我停下来,就好像电视剧里犯贱的女主角一样,“你怎么了?”他下车问。
“对你动手动脚是我不对,以后不会了。我也不会把你告诉我的事,跟张大婶和刘大妈说的……”我说完之后,撒腿跑了,杜翊在我身后喊了一句什么,我也没怎么听清楚。
我呱唧呱唧跑到公车站,脱缰的野狗也没我跑得这么卖力的。正好来了一辆我家方向的公车,我立马跳了上去,发现没有位置坐,就扶着栏杆站着。车上的人都用很诡异的目光看着我,我正疑惑着,包里的手机一直震动,我掏出来一看,杜翊发了个短信过来:“你刚才坐在地上转圈,裙子后面的拉链开了。”
晴天霹雳!
我捂着屁股,暗自流泪,真是屋漏又逢连夜雨!杜翊你这个臭棋篓子,总是马后炮……
不知道自己是带着怎样的外焦里嫩的神情回到家,爸妈正在吃饭,见了我之后都好奇道:“怪了,这孩子,今儿个杜翊没请你吃饭?”
我才猛然发觉,实习快一个月,除了周末放假,几乎每天晚上杜翊都请我吃饭来着,免费的晚餐,怪不得我最近胖了那么一点(真的只是一点?)。我垂头丧气换了衣服,坐在饭桌前吃饭。
妈妈问我:“你们吵架了?”
“我们什么?我和谁?”我明知故问,闪着紫薇格格一般晶亮的纯洁眼睛。
“果然吵架了。”爸爸下了结论,见我在瞪他,就低头猛扒饭,好像饿了好几天的非洲难民兄弟。
“杜翊这孩子挺好的,我们看着长大,人家处处比你强……”妈妈终于不再妒忌杜翊了,自从听说他家父母离婚之后,我看她的心理现在已经十分平衡了。女人啊,总是把别人的不幸建立在自己快乐的基础上。
“他爸妈已经离婚了,他命运够悲惨的,难道我还能再去害他?”我放下筷子。
“你说的这是什么话,你怎么就害他了?”妈妈也放下筷子,脸上明显不高兴,爸爸见大家都放了筷子,他也赶紧把筷子放下,但眼睛一直盯着桌子中央那碟他最喜欢吃而我最不喜欢吃的红烧鱼。
“反正谁真的娶了我,就倒了八辈子的霉。”我嚷道。
妈妈想起点什么,忽然不说话了。
“吃饭吃饭。”我拿起筷子,扫荡餐桌,除了那盘红烧鱼。
☆☆☆
不欢而散之后,就是周末,不用去公司的我睡到日上三竿,设置成静音的手机里有几个昨晚同事们发来问候我的短信,无一例外地向我推荐了某种止泻药,可见杜翊昨晚是用了怎样的理由来解释我为什么不跟他们去唱歌。
杜翊没有发短信,也没有打电话。
快吃中午饭的时候,楼下那熟悉的叫卖声飘了进来:“收——旧报纸旧书籍——酒瓶可乐矿泉水罐——”
妈妈从厨房探出头来:“小瑜,把那收破烂的叫住,我们有破烂要卖。”
“妈妈,人家的职业叫做废品回收人员,不叫收破烂的。”我扔下遥控器,翻了个白眼,苦口婆心地说教起来:“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乞丐当久了,也能混个八袋弟子,收破烂也能收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妈妈抄起个菜刀就冲出来了,把我推到一边,冲阳台外大吼一句:“收破烂的!停一停!我们有破烂卖你!”
“OK,你们快点哦。”楼下的大叔特别精神地回答,笑容灿烂下,不知道有怎样一颗受伤的心灵啊,乖乖,中国的劳动人民总是这么纯朴。
“小瑜,到后面的小阳台把那两捆书和那个纸箱搬下去,你爸昨晚刚整理好,别弄乱了。”妈妈用菜刀指使着我,让我充分理解了当年毛爷爷说的一句话——“枪杆子底下出政权。”
我点头哈腰着,跑到阳台以自己羸弱的身躯将那两捆书和纸箱嘿咻嘿咻抬来出来,到门口时问了一句:“什么东西这么多要卖掉啊?”
“你小学和初中的书和本子,还有你爸爸的旧《每周文摘》。”
“高中的书怎么不卖?”我不满。
“你个傻丫头,高考完的第二天,高中的书就被你全部扔了。这些书我思量着以后也许有用,一直留着。现在我看我家女儿恐怕也不会再看了,就卖了算了。”妈妈无比惋惜地回答,只是妈妈你拿着菜刀,露出这种表情,真的很骇人。
我的脑海里,回想起三年前6月9日那天,捡破烂大叔惊喜的叫声:“哪个傻B?!这么多书能卖十几块呢,居然都扔了?老婆子,赶紧把我最大的麻袋拿过来!”
我一手拎起两捆书,一手托起箱子,摇摇晃晃走出门去。妈妈急急跑过来,手里拿个空油瓶让我叨嘴里,一起弄下去。我无言着,颤颤巍巍下楼了。一般电视剧或者小说里,女主角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有白马王子半路杀出,抢过所有的东西,帮女主角运下去。但我无比艰难地走到废品回收大叔的跟前,还没有碰上一个愿意帮我一把的人类,更别说非人类了。
大叔解开捆绳,书散了一地。我蹲在地上,随便扒拉着乱七八糟的书和本子。我看见了小学那破破烂烂的课本,和我大学用到期末还是崭新的课本形成鲜明又讽刺的对比。一堆作业本里,我看见三年级时刚刚学写作文时用的两本作文本。
我随便翻开一本,题目一行赫然写着不是很漂亮的四个字——《我的愿望》。
这应该是我三年级最后一篇作文,也是我告别自由写作,进入他们正常人类写作方式的一个里程碑。那天,我的作文被当成范文全班朗读,只不过,我这个范文是反面教材,充作正面教材被朗读的是杜翊的作文。
我这样写道——我的愿望是赚(“赚”字当时不会写,用拼音)钱吃肯德基,如果我的这个愿望不能实现,那我就嫁(“嫁”当时写成了“加”)给一个卖肯德基的。我爸爸说卖肯德基一个月能赚五千块(那时候五千是很大的数目),全家人都能再店里吃饭,而且不用洗碗(“碗”也用拼音)。为了实现这个愿望,我经常让爸爸带我去吃肯德基,但是,我发现卖肯德基的都是阿姨,所以我希望在我的愿望实现之前,肯德基里能有几个男性的叔叔。(“男性的叔叔”这个词被老师划了出来,打了个非常大的问号)
犹记得杜翊当时的愿望是当一个科学家,而且是像牛顿那样的科学家,气势震天,好像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寄托在他一个人身上似的。老师表扬了他,批评了我,说他立志高远,说我趣味恶俗,殊不知,他那叫白日做梦,我这叫实事求是。从此,我学会了他们正常人类写作文的方式,那就是站在伟人的角度看世界,拿自己跟伟人相提并论,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现在呢?那个曾经要当牛顿的杜翊的愿望居然跟我三年级时候一样——每个月赚五千块钱,按时回家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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