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系列之金手指

第3章


    他把一卷钞票塞回到裤子口袋里(富翁不放钱到臀部的口袋里),然后伸手挽着邦德。
      当他感到邦德反感这动作时,他松开了手。
    他们一起走下楼梯,向中央大厅走去。
      “好吧,我们先处理一下你的机票问题。”
    杜邦先生走向全美航空公司的售票台,自豪地与服务员搭话,以显示他在美国――自己国家的力量和影响。
      “杜邦先生,是的,只要是您的事,不用多说,我会尽力照办的。”
    服务员连忙回答。
      在门外,一辆雪亮的克莱斯勒帝国牌轿车缓缓地驶到了门口。
    车一停稳,穿着淡褐色制服、身体强壮的司机,匆匆地为他们打开车门。
    邦德走上车,坐在那柔软的座位上。
    车里非常凉快,简直近乎寒冷。
    全美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急匆匆提着邦德的手提皮箱跑出来,把它交给司机,然后对他们微微鞠了一躬,转身回侯机楼。
    杜邦先生对司机说:“去海滨比尔餐厅”
    。
    这辆大型轿车驶出机场,穿过拥挤的停车场,上了公路。
    杜邦先生靠在座位上,“邦德先生,希望你喜欢石蟹,你尝过这种东西吗?”
      邦德回答说尝过的,并且非常喜欢吃这种东西。
    杜邦先生谈到“海滨比尔餐厅”
    ,谈论着石蟹和阿拉斯加蟹肉的相互优点。
    这时,他们所乘的汽车刚驶过迈阿密的商业区,在比斯坎林荫大道上急驶,然后沿着麦克阿瑟堤上的公路横穿比斯坎湾。
    路上,邦德尽量找出一些应酬话,而内心随着汽车的疾驶而感到心旷神怡。
    一路上他也和杜邦先生聊天闲谈。
      他们的车子停在一座白色建筑物前面。
    这座建筑物是“摄政式样”
    的,灰泥毛墙上闪烁着淡红色霓虹灯:“海滨比尔餐厅”
    。
    邦德下车时,听见杜邦先生在吩咐司机:在阿罗尔饭店.如果有什么事的话,就叫费利尔先生到那儿来找我。
    听清楚了吗?
    ”
      他们拾级而上,走进餐厅。
    大厅中,墙壁雪白,窗户挂着淡红色花饰的窗帘,桌子上放着淡红色光的台灯。
    大厅中挤满了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客人,个个身着华丽的热带打扮――鲜艳夺目的衬衫,叮当作响的首饰,珠宝镶框的太阳眼镜,美丽悦目的本地草帽。
    这儿散发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气味。
      人们在太阳下晒了一天,身上难免发出这种气味。
    店主比尔连忙向他们走过来。
    他身着打扮象个意大利人,“啊,杜邦先生,欢迎光临。
    今晚顾客相当拥挤。
    我马上替你安排个座位,请这边走。
    ”
      他把一份皮面菜单举在头上,在拥挤的顾客之间开出一条路,一直走到一张最好的餐桌边。
    这张桌子安放在房角边,可坐六个人。
    他拖出两张椅子,拈响着指头找侍者领班,把两份菜单摆在他们面前。
    然后和杜邦先生互道了问候的话后,就离开了他们。
      杜邦先生把放在他面前的菜单合上。
    他对邦德说:“哦,让我来点菜,但是如果点得不合你的口味,把它退回去好了。
    ”
    然后,向待者领班吩咐,“石蟹,要新鲜的,不要冰冻过的,溶解的白脱,厚片吐司,听清楚了吗?
    ”
      “杜邦先生,好的,”
    待者领班走后,司酒待者搓着手,“两瓶粉红香槟,要波默林一九五○年产的。
    再要两只大银杯,听清楚了吗?
    ”
      “杜邦先生,好的,但是否先来一瓶鸡尾酒?
    ”
    杜邦先生转身朝向邦德。
      他微笑着,皱了下眉毛。
      邦德说:“请来杯伏特加马丁尼,请加一片柠檬皮。
    ”
      杜邦先生说:“这种鸡尾酒,来两份。
    ”
    司酒待者转身匆匆地走了。
    杜邦先生靠椅背坐着,把香烟和打火机掏出来。
    他环视了一下餐厅,微笑着举手和一两人打招呼,然后看了下邻近的餐桌上的客人。
    他把座椅向邦德身边挪了一下,“恐怕这儿太嘈杂了。
    ”
    他抱歉地说,“想吃石蟹只有到这儿来。
      味道美极了。
    您恐怕不会对它过敏吧?
    我有一次带一个小姐到这儿来,请她吃石蟹,结果她的嘴唇肿得像个脚踏车的车胎。
    ”
    邦德觉得杜邦先生的变化十分有趣。
    当他一旦认为邦德已经上钩、会服从他的摆布时,这种有趣的谈话和权威的态度一下子就显露出来了。
    刚才,当他机场恳求邦德的时候,他是忸怩羞怯的,可现在,他已判若两人。
    杜邦先生到底会对邦德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管他呢,反正他迟早要提出来的。
    想到这里邦德说:“我吃蟹从未患过敏症的。
    ”
    “那就好,那就好!
    ”
      停顿了一下,杜邦先生劈劈啪啪地打了几下打火机。
    他也许觉得这种刺激的嘈杂声过于难听,只好将打火机放下。
    他定了定神,似乎已下定决心,把手放在他面前。
    说:“邦德先生,你打过卡纳斯塔牌吗?
    ”
    “打过的,这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我喜欢玩。
    ”
      “两个人打的卡纳斯塔呢?
    ”
      “我也打过的,不过那并不怎么有趣。
    如果你不想欺骗自己,而且你的对家也是这样,那结果总是打成平手。
    这是种平均牌。
    打来打去,谁也赢不了多少。
    ”
      杜邦先生同意地点点头,“正是如此。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就是打一千场,两个势均力敌的对手也很难决出胜负。
    这种牌当然没有津牌或俄克拉何马牌那么好玩。
    但是,在某方面,我喜欢它。
    它可以帮你消磨时间。
    手中抓着一大堆牌。
    可打来打去,总是不分胜负。
    你说对不对?
    ”
    邦德同意地点点头。
    两杯鸡尾酒来了。
    杜邦先生对着司酒侍者说:“请在十分钟之后,再送两杯来。
    ”
      他们喝着酒,杜邦先生转身面对着邦德,脸上显现出伤神的样子。
    他说:  “邦德先生,如果我告诉你,在一星期之内,由于玩双人的卡纳斯塔牌,我把两万五千元美金输掉了,你会觉得怎样?
    ”
      邦德正要开口回答,杜邦先生举起手来打断他。
    “并且我告诉你,我也是个打牌能手,摄政俱乐部的会员,象查理、戈伦、约翰尼・克劳福这样的桥牌名手,我都交锋过多次。
    我不是自吹自擂,我明白我在牌桌上的本领。
    ”
      杜邦先生说着看看邦德,以探究邦德对他的话有何反应。
      “如果这一星期你输给的是同一个人,那你就被骗了。
    ”
      “一点不错。
    ”
    杜邦先生拍了拍台布,靠在椅子背上,“完全是这样。
      我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我告诉我自己,这个杂种在欺骗我。
    天啊,我要是发现他玩了什么手脚,一定要把他赶出迈阿密。
    于是,我把赌注加了倍,然后又加了一倍。
    可是他似乎感到很高兴。
    我注意他所出的每一张牌,每一个动作。
    可什么也没有发现!
    没有一点做手脚的迹象,牌上也没有记号。
    我什么时候想要新牌,就马上可以换一副。
    他没有偷看过我的牌,而且也根本看不到,因为我总是静静地坐在他对面,也没有其他人为他参谋,可他总是得胜,赢了一盘又一盘。
    今天上午,他打败了我;今天下午,我又输了。
    最后,我几乎输得要发疯了,但是我没有显露出来。
    虽然我知道他不是一个好家伙,可还是客气地付了钱。
    我不想再输了,于是,我没对他打招呼就提着行李来到机场,购买了下一班去纽约班机的机票。
    ”
    杜邦先生说着举起手来,“只好走为上策。
    虽然二万五千元我并不在乎,就是五万、十万我也输得起,但是我再也不能忍受这种不明不白的把戏。
    玩了这么久,我无法抓住他把戏的把柄,我再也受不了了。
    所以,只好溜之大吉,你觉得如何?
    我,朱尼厄斯・杜邦,由于再也不愿败北,只好认输了!
    ”
      邦德同情地哼了一声。
    第二道鸡尾酒来了。
    邦德对这件事已经相当感兴趣了。
    只要和打牌有关的任何事情,他总是感兴趣的。
    他脑海中浮现出了这样情景:两个人打了一局又一局,一个静静地洗牌和发牌,不断地加分,而另外一个则总是抑制着自己,无奈地一次又一次摊牌。
    杜邦先生显然是受骗了。
    “我说,”
    邦德插嘴道:“二万五千元美金可不是个小数目。
    你们是怎样下赌注的?
    ”
    杜邦先生显得有些不安的样子。
    “每一分押两角五分。
    然后,加倍为五角,然后,倍增为一元。
    是的,赌注是下得过高了。
    由于一局牌平均得分在二千分左右,我想这种赌注是非常高的。
    既使是一分为两角五分,那一局牌的输赢也有五千元。
    如果一分为一元时,那输得更为惨重。
    ”
      “有时候,你也赢过吧?
    ”
      “啊,当然。
    不过每当我获得他妈的一手好牌,可以痛快地厮杀一番时,他就把他手中的大牌呼拉全抛出。
    自然,我是赢了一些小分。
    不过,那只是在我的确掌握了所有好牌时。
    你知道卡纳斯塔的打法,你必须打出适当的牌,安置陷阱来引诱对方把牌给你。
    嗳,妈的,他好象是个未卜先知的巫师!
    不论我何时设陷阱,他总是会避开。
    而当他布陷阱时,差不多每一次我都栽进去。
    每次他出牌时,总是甩出一些最不重要的牌――要么上单张、要么是么点,他好象非常清楚我手里的每一张牌。
    ”
    “当时房间里有什么镜子挂着吗?
    ”
      “啊,没有!
    我们总是在户外打牌。
    他说他希望晒太阳。
    的确也是那样。
      他总是晒得红红的,像只龙虾。
    我们只在上午和下午打牌。
    他说,如果晚上打了牌,那他就会睡不着。
    ”
      “那么,这个人是谁?
    他姓什么?
    ”
      “金手指!
    ”
      “什么名字?
    ”
      “奥利克。
    就是金色的意思。
    他长得也名符其实,一头火红的头发。
    ”
      “哪一国人?
    ”
      “说来你也许不会相信。
    他说他是拿骚人。
    从他的名字看来,你会认为他是个犹太人,不过,他的相貌并不象。
    佛罗里达这个地方有些封闭。
    如果他真是犹太人,恐怕不会来这儿。
    他持有拿骚的护照。
    四十二岁,未婚,是个职业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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