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之沙漏?”
洞天空间内,林羿此刻正带着五大分身一起围观着一个如同琥珀般被凝固的金发男子。
看着这病痨鬼模样的金发男子右手上那沙漏状的武魂,林羿面上带着几分好奇。
“这有什么奇怪的...”穿上衣服的第五分身·楚休耸了耸肩,无所谓的道:“斗罗大陆的修炼体系,就是这么不讲规矩......”
“别忘了,这里低等级魂师可是动不动就出来个规则系魂技,什么‘无敌金身’、‘瞬移’、‘无视防御’等等之类的。”
“就是!”分身·李青莲点点头:“隔壁‘冰火魔厨·平行世界’里,时间系貌似还有个神王呐,也不知道具体什么个战力~还有,特么还能做个空间属性菜刀来做菜,这你到哪说理去!”
“好了好了~”第四分身,天意·林羿打断现场的真·自言自语,指着被他调动洞天空间的权限禁锢起来的金发男子,道:“先开‘礼盒’吧,然后早点决定这货之后怎么安排,时空之力到现在可是一直保持着增幅状态,时时刻刻的消耗着~”
“嗯~”*4
随即,林羿(本我)带着除第四分身外的其他四大分身一齐展开自身武魂与魂环、领域。
霎时间,这‘洞天空间’内的一角,五光十色的光芒闪耀,黑色万年魂环、红色十万年魂环、血红色的‘弑神领域’、碧青色的‘青帝领域’、湛蓝色的‘玄水领域’、蓝金色的‘蓝银领域’......
“嗡!!!”
实力接近全开的林羿(本我)与四大分身,真·心有灵犀的调动神魂之力,罩向了金发男子。
——————
“我叫布兰度,出生于【星罗帝国】南方临海的一处村落:珍珠村。”
“村子里世世代代...下海捞取魂兽‘星光蚌’所产的珍珠为生......”
“...村子里绝大多数人的武魂‘海砂’...只能迷惑百年以下的‘星光蚌’......”
“......六岁...武魂觉醒...变异...玻璃盒子里的沙子......”
“父母离异...逐出...流浪......”
“濒死之时,眼前一切缓慢下来...获救...邪魂师...血食储备......”
“时间系武魂?逆天能力?拜师、学习......献祭?!”
“反杀...获取资源...修炼......”
......
“斗罗历二六三二年八月八号,『星斗大森林』内,改变一生的相遇......”
“第一次见到主上时,主上:‘我叫楚休,万事皆休的休!’......”
“『杀戮之都』...异界大陆...杀戮...献祭......”
“灭宗门势力...奴役魂师家族...携十余个异界大陆之力,入侵斗罗大陆......”
......
决战前。
“主上,【武魂殿】来人......?”
布兰度满脸崇敬的仰视着那身披黑金长袍,三千墨发飘扬,敞着胸口衣领的青年,恭声问道。
“没劲!”主上俊逸的脸上充满了漫不经心,嘴角撇了撇不屑的道:“还什么‘天空无敌’,要不是后来的那个小娘皮帮他,老东西那颗卵蛋都给他捏爆喽!”
决战时。
“主上,这次除了【武魂殿】的裁决长老外,还有海外【海神岛】的大祭司,以及之前被您赶出去的前任‘杀戮之王’也来了!”
布兰度有些担忧的看着主上,提议道:“不如让千钧三兄弟、六欲魔他们一起......”
“不必!”主上一甩袍袖,乾坤独断:“你们把那几个破锤子、烂剑、老爬虫给我拦住,待我打发了那三个平日里缩着不出来的老乌龟后,这斗罗大陆没有人是我的对手!”
“可是!”布兰度上前两步,劝道:“主上,之前我以武魂真身占卜未来,发现这次什么都看不到了!恐怕......”
......
决战后。
“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布兰度一边飞快的逃窜,一边不可置信的在内心呐喊。
“只是三个新晋的封号斗罗而已!封号斗罗而已!”
“这些年主上杀过多少封号级存在?半神也不是没杀过!我们攻破的那些异界大陆,哪一次不是踩着封号级、半神的尸骸,区区新晋封号...啊!?”
“等着!”布兰度拼命以自身时间之力窥探着身后追赶者的痕迹,面容扭曲,双目赤红的暗暗发狠道:“只要你们落单了,即便你们背后有超级斗罗护持又怎样?自身能够越级挑战又如何,只要我的计划能够完成~”
“这一切都将由我说了算!!!”
“快了~快了!”布兰度感应着这些年跟在主上身边,偷偷截取下来的那些主上赏赐下来加速修炼的时空之力,以及自身故意拖慢修炼进度,导致后来者都晋级封号,而自己依旧停留在魂斗罗,所积攒的时间之力。
“马上就能够进入属于我布兰度的世界了!!!”...
布兰度所看不到的视角中。
不久前才被贯穿心脏,破灭神魂而死的主上,此刻正完好无损的站在斗罗大陆世界晶壁夹缝中,看着这位一直以来跟在身边,表现勤勤恳恳、出谋划策的‘忠心’手下,歪了歪头对身边时不时嘬一口白玉葫芦内美酒的青袍剑客道:“看这进度,还得不少时间吧?本体那边愿意等,我都不耐烦了,我给他加把力吧,时间之力嘛......”
“别急!”青袍剑客砸吧砸吧嘴,道:“还是按照‘曾经’的剧情来吧。咱们的‘时间之力’得留着,就这家伙那点能量,最多把坐标定的两三年前,屁用没有,咱们还得确保这次实验的完整闭环,不出岔子。”
“要知道,若非这家伙的特殊性,以及这些年特意培养,加上这方世界的特殊规则等等一系列原因,这种实验,可是那些大佬,甚至是巨佬才能够接触的......”
“好吧~”主上无所谓的点点头:“那我先去安排一下‘魔主残魂逃脱’的戏码,后面一些世界还能用得上呢~”
“去吧去吧~”青袍剑客摆摆手:“本体说了,你这个马甲,后面可发挥余地多的是,他能用到大千世界以上!多多研究一下演技啊!”
“扑街!分身没人权啊?!我是分身,又不是夜壶!大爷的......”主上骂骂咧咧的离开晶壁夹缝。
“切!”青袍剑客摇摇头,大家一个人,有什么好吐槽的,主体分离设置性格的时候真的什么都塞。
“再说了,这次实验的好处,这么多年,可是‘你’使用的最多......”
7017k
小说推荐
- 斗罗之花式开发蓝银草
- 本书又名(从一株蓝银草武魂开始诸天求道)第一站:斗罗世界(客观描写人物,主求还原人物性格,并不会过度贬低也不会美化,不过玉小刚和唐三人设确实偏负面,所以本文也会如实描写)在斗罗世界中与唐三对立,没有其他原因,立场不同主角出身平民,站位平民魂师 斗罗大陆中主线故事,炼心寻道,投身武魂殿,带领人族对抗诸
- 都市言情乐不喝可乐连载中
- 最新章:第二百三十七章 阵法显威
- 斗罗:从忽悠蓝银皇开始
- 简介1:身负二哈背肌的田昊坐在村头的歪脖子树下寻思着“某三的发家史证明武学在斗罗是很有市场的,俺寻思着每一个魂技应该都可以扩展山寨成一部武学,对了,他们把这叫自创魂技“比如赵无极的大力金刚掌开发开发应该能山寨成某同名绝技,小舞的无敌金身可以山寨下某绝无神的成名绝技,玉小刚的魂技…呃,这个就算了“还有
- 网游小说蒹葭渡江连载中
- 最新章:第285章大结局
- 斗罗:开局先霸占蓝银皇
- 叶阳重生斗罗蓝银草,获“双倍技能复制”系统,并觉醒蓝银草的暗黑吞噬功能。忽悠刚化形为人的蓝银皇,复制她蓝银霸王枪技能,吊打下山历练的唐昊两兄弟,获得蓝银皇芳心 叶阳迅猛崛起!快速达到万年修为后,九片叶子各永久复制一个顶级魂技:昊天锤、黄金圣龙、六翼天使、七宝琉璃塔、七杀剑、九首火凤凰 十万年魂力后,
- 玄幻小说老歌连载中
- 最新章:完本感言
- 银发银眸大贤者
- 她,是神魔王族的后裔,却不为神魔二族所知;她,是创世神的继承人,却不能偷懒养尊处优;她,是死神兄弟的同胞,却对生死大权不感冒;她,是精灵王子的主人,却对美没有任何追求。她的哥哥是下任冥王的夫婿,她的养父是创世神;她的小弟是死神;她的侍女是生命女神…她,一个禁咒就可以让你变为粉末;她,一把银剑让神魔二
- 玄幻小说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146章
- 云也微蓝之银宋
- 希望,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人与之相爱,并且永不分离郑银是一个记忆从十六岁开始的女孩 她认识了自己的好朋友三水,还有自己一生最好的朋友宋辰。宋辰是一个优秀的男生,优秀地让郑银感觉到卑微,无法企及 一个是自卑,一个是受父母破裂的影响。两人将自己的爱恋隐藏在心底,表明要做一生最好的朋友,永不分离 然而当友情
- 都市言情波涵完本
- 最新章:番外
- 人在斗罗,我把蓝银皇吃了
- 本书又名《吸溜!蓝银皇好香啊《我把蓝银皇吃了《唐三,真的对不起《唐三,蓝银草是这么用的》等。没有双生武魂,也不需要大师教导 猎取魂环也不看年限,更不看附带魂技,只看重吸收的魂环能给武魂本身带来什么样的进化 同样觉醒蓝银草武魂的墨白用事实告诉了唐三,蓝银草武魂,不是你这么用的 ps:已有一本精品斗罗《
- 网游小说鱼的同音字连载中
- 最新章:新书《魂兽濒危,那不杀了我们御兽吧!》
- 圣斗士之希望天蝎/海蓝蓝
- 圣斗士之希望天蝎从小到大的黄金圣斗士的成长经历,不一样的黄金圣斗士传奇。米罗,黄金圣斗士里的阳光型男,天蝎,拥有无限希望的神秘星座。两者的结合,会给每二百四十三年一次的圣战带来什么不一样的过程与结果呢?无敌的黄金圣斗士,讨厌的半残雅典娜,热血五小强,回顾儿时的热血沸腾的感觉吧!一切尽在米罗的掌控之中
- 网游小说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104章
- (蓝色生死恋同人)蓝色生死恋--秋然淡梦
- 在知道自己重生后,而且还是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时,秋然足足愣了半个钟 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遇到这种事情之后,秋然也就不在继续摧残自己可怜滴脑细胞了。随遇而安吧,反正也只是一切从来而已。而且仔细想想还是自己赚到了。不在纠结在这个问题后,就放松神经呼呼大睡了。婴儿的睡眠时间可是很重要滴 可是没过几天秋然
- 都市言情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20章
- (蓝色生死恋同人)蓝色二逼恋
- 本文全凭记忆,实在没有勇气再去看一遍,不过当年我第一眼看到芯爱出场,就喜欢这个女生 崔恩熙的死就像一部三俗白烂悲剧的开头,尹芯爱长到那么大,没有看过那么俗烂的悲剧 崔恩熙死了没多久,尹俊熙就命丧车轮之下,尹夫人抑郁症发作,终日在疗养院对着露台外的一片海喃喃自语,尹教授接连经历丧子丧女,心肌梗塞发作,
- 都市言情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