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星+番外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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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星
作者:御剑江湖
第一卷
第一章
  我从昏睡中醒来的时候,天还是灰蒙蒙的阴着,试着移动了下身体,难以忍受的酸痛让我不由自主皱了皱眉头,闭上眼深呼一口气,床是要起的,饭是要吃的,柴是要劈的,本人的这条小命还是要的,还没有遇到我的真命小攻,还没有完成穿越的伟大使命,我的唐诗宋词现代理念还没有找到展示的机会,我还没有……
  “瘸子七,小九,还不给我快点滚起来……”
  “来啦来啦,芬姨”
  “都是贱胚子,真不知道馆主干嘛养个残废……”门外的女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看看自己形状怪异的左脚,叹口气,一边尽可能利落的穿衣洗漱一边推推旁边的小九:“小九,快起来了,不然又没饭吃。”少年睁开迷迷蒙蒙的星眸,长长的睫毛微微颤了颤,啧啧,我第101次感慨,可惜了这么漂亮的眼睛,偏生长在那样平淡无奇的脸上。
  小九是馆主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救回来的,似乎是受过很重的内伤,如果再加上一张美丽的脸蛋,我恐怕就要忍不住yy鸟。咳,扯远了扯远了,反正,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看他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我认命绞了帕子,走过去替他擦脸,小九的神情渐渐清醒,对我露出了一个笑容。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笑起来很有些惑人,大概是我的表情有点发呆,小九尴尬地推推我,示意可以出门了。我干笑两声,便一瘸一拐随着他走向厨房。
  啊,忘了说了,小九是个哑巴。
  
  繁忙的一天从抢饭开始,小九身材纤长,举手投足总透着让人说不出的一种优雅,让这样的孩子去和那群粗莽大汉推搡在一起,不符合我的审美。所以抢饭这种有损形象的纯体力活自然就光荣的落在我头上,哎~~~每到此时我都有点埋怨这幅残缺的身体,米办法,拥挤的人群中平衡比较难以把握= =
  今天成绩不错,我兴冲冲的拿着抢到的馒头分给小九一半,他笑眯眯接过来摇摇我的手臂,似乎有点撒娇的意味,我摸摸他的头发,笑道:“快吃吧。”他便慢慢掰开馒头一口一口吃起来,我看着那样细致的吃相,无语的叹口气,接着开始不顾形象地狼吞虎咽。
  
  说起来,穿过来已经有些年头了,啥米?你说穿越恶俗?kao老娘还女变男呢,不是更狗血。不过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呢,穿都穿了= =
  有的时候吧,不得不感慨命运滴神奇,本来一切于我是何等完美而幸福,作为国内最年轻的出色舞者,代表中央歌舞团去美国访问演出,好死不死碰上歹徒抢劫餐厅,于是就被流弹打中game over。
  我在这个时空以幽魂的状态飘荡了n久,奇怪的是一直在这个名字叫小七的孩子身边……厄……飘~~~~
  我刚来那会这家伙才5岁,跟一群乡下小孩一起玩耍,不慎从树上摔了下来,崴了脚,本来不是那么严重,只可惜家里穷父母又缺乏常识,结果一拖再拖就废了,因为那只废脚,即便是个男孩,也逃脱不了在荒年被卖的命运。我跟着才5岁的小七,从一户人家卖到另一户人家,直到12岁那年被卖到“明馆”,才算安顿下来。
  于是我又一次感慨(似乎我穿了之后就特别喜欢感慨),神哪,谢谢啦,知道我是耽美狼就把我安插在明馆,明馆是什么地方?妓院啊!!一个会发生很多具有传奇色彩滴故事,有很高的几率碰上帅哥美人的地方,何况这还是一家小官馆,是我等腐女滴大本营啊啊啊~~~偶开始兴奋滴乱飘(不好意思,那个时候我还是魂魄……)
  厄……好吧,被你看出来了,我是有点容易满足,但是如果无法改变什么只能接受不是吗?至少我能改变我的心态,让自己活得开心点,轻松点。(某御:小七,你那时候已经死了!小七:闭嘴!不死我能穿吗?没常识,bs之。某御:…………)
  
  我以为我一直会以魂魄的状态存在,看着我的小七成为故事的主角,遇上一个温柔的人然后带着他畅游天下,虽然那真的是一个普通的孩子,身有残疾,相貌嘛勉强算清秀吧,学识能力……唉,你能指望一个一直颠沛流离的穷人家的孩子有什么学识?但是,他真的是个很好,很善良的孩子,忠厚老实,本分守己,从不愿给旁人添麻烦,生怕成了别人的累赘,我知道,他怕再一次被抛弃。于是,明明生了病还捱着忍着,不吭一声,明明已经痛得不行也不敢告诉旁人,就这么晕倒在井边……
  我急得到处飘,谁?有谁来救救他!他还有救,真的真的,只要一点点药物就能治好,他是个好孩子,我知道的,我一直知道。为什么还是没有人经过?为什么?快点来人啊,再不来人就来不及了……快点……快点……
  可是,我只是一个魂魄……而已
  那一刻,我看着他慢慢的闭上眼睛,终于明白什么叫做束手无策,什么叫做欲哭无泪
  我只能悲伤的看着生机渐渐从那个身体里消失……
  ……小七,我陪伴了7年的小七……
  …………………………
  我凑过去试图摸摸他的脸,不料突然一阵大力传来……
  我……
  就这么……
  借尸还魂了……
  
  
                  第二章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是小七了,呵,也不能这么说,小七不知道如何急救,我知道;小七不敢麻烦别人,我为了活命没什么不敢的……小七,我的心蓦然一痛,这一次,有温热的液体从眼眶流出来……再一次向我证明:我确实,活过来了。
  
  “小兔崽子,发什么愣,快点去劈柴。”一阵河东狮吼让我瞬间回魂。我赶紧咽下最后几口馒头,匆匆喝了两口水,和小九告别去了柴房。
  在明馆,没有姿色那就要有点别的特长,比如我的大力气和小九的机灵。哎,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待遇就是不同,古今同理。我也想去服侍那些公子,有美人看有点心吃,更重要的是能遇到我的真命小攻带我脱离苦海,不过没有人愿意叫一个残废当小厮,于是我只能屈居柴房了。
  您可别笑我异想天开,穿越+借尸还魂,虽然是狗血的小说桥断,但是若真实发生了,那便是不同寻常的遭遇,说明什么?说明经历了这样不同寻常遭遇的我必然身负不同寻常的使命,这个世界一定有着什么特别的人或事在等待着我,非我不行,非我不可……不然我大费周章穿过来做什么呢?所以呢,呵呵……我就是传说中的主角,主角!!!!
  
  “我说老七,你劈个柴不要笑得这么糁人行不?搞得我一身鸡皮疙瘩。”
  “别管他,他哪天不这样!”
  ………………
  开头一段时间,我还真是这么想来着,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再美丽的幻想都会被繁重的劳动压得彻底变形,日复一日,这种自以为是的“使命感”,呵呵,其实准确来说应该叫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也只能作为乏味生活中的调剂偶尔自娱一下。
  
  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我抖抖已经汗湿的衣服,慢慢朝廊檐下走去,尽管已经3年了可是我依然无法像个真正的男人那样打赤膊,也尽量避免共浴这样尴尬的事情。为这没少被人嘲笑。不过,再这样过下去,10年,20年……或许我也不会那么介意了。是不是所有关于上辈子的痕迹都会被岁月慢慢洗淡,直至消失不见?而自己到时候又会变成什么样?我不知道
  
  晃神见,有人轻轻拉着我的衣袖,抬头一看,笑道:“小九,你怎么来了?给我带好吃的了么?”小九微笑着点点头,给我一个油纸包,打开一看我就乐了:“噢也,是鸡腿!小九你真是我的天使。”小九愣了下,进而微微摇头一笑,在我身边默默坐下,他已经习惯我时不时冒出来的奇怪词语。
  小九是个有故事的人,从我第一次见到他就这么强烈的感觉,他不会长久的呆在明馆这样的地方。刚来的时候,他常常发呆,眼神冷漠。不过馆主把他扔到我那间破房间的时候也扔下了一句话:“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可能。”那一瞬,我清晰地看到小九眼睛里的闪过一种可以称之为凛冽的光芒。
  
  我觉得自己大概是一个人闷太久了,所以,这个少年的到来给了我一种朦胧希望,似乎生活有什么不一样了,哪里不一样我也说不清。不过我开始不自觉地照顾小九,吃饭的时候尽量把好的留给他;干活的时候也尽量替他分担;他不说话,我常常自言自语倒也自得其乐,他有时候会听听,笑啊点头啊什么的;有的时候便神游天外……
  
  日子本来也可以这样平淡无奇的过下去,不过该来的总是会来。在明馆每年一度的“甄明会”(类似选花魁活动)那天,前面的人手不够,大管家便着芬姨挑几个“能上场面”的小厮去帮忙,当然,这没我这个残疾人什么事,但是小九被选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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