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致股东的信1

第20章


所有的波克夏股东皆由于GEICO的经营团队,包括Jack Byrne、Bill Snyder与Lou Simpson而获益良多,在他们的核心事业-低成本的汽车与房屋住宅保险,GEICO拥有显著且持续的竞争优势,这在一般业界并不多见,可谓投资人的稀世珍宝(GEICO本身正说明的这一点,优秀的经营团队将所有的重心放在核心事业以维持高获利能力) ,GEICO核心事业所产生的资金大部份皆交由Lou Simpson来投资,Lou是一个情绪与理性兼具的罕见人才,这项人格特色使其在长期投资方面有杰出表现,即使承受的较低的风险,其投资报酬却较同业表现要好的许多,我对以上三位杰出经理人表达赞赏与感谢之意。 
? 我认为所有在产险业有重大投资的股东对于这行业每年盈余报告的一项盲点要特别注意,Phil Graham在担任华盛顿邮报的发行人时曾说:「新闻日报是攥写历史的第一手草稿」,而很不幸的,产险业者所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也可称得上是该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的第一手草稿。
主要的问题在于成本,保险业最主要的成本是保户的理赔,而对于当年的收入会发生多少损失实在是很难以去估计,有时损失的发生与其程度要在好几十年之后才会明朗。一般来说,产险业当年度认列的损失主要包含有下列几项: (1)当年发生且支付的损失 (2)对于已发生且提报但仍未合解案件的估计损失 (3) 对于已发生但尚未提报,亦即保险业者尚不知情案件所作的损失估计数字(一般业界称之为IBNR-发生了但尚未提报) 以及 (4)对于以前年度对于前述(2)(3)项估计所作之调整
虽然上述的调整时间可能会拉得很长,但不管怎样,先前在X年所估数字与实际的差异,于以后年度不论是X+1 或是 X+10年,一定要修正回来,而这无可避免地,也将使得以后年度的损益数字遭到误导,举例来说,假设我们的一位保户在1979年受伤,而当时估计的理赔金额为一万美元,所以在当年度我们便会在帐上提列一万美元的损失与准备,又若后来到了1984年商双方以十万美元合解,结果我们必须还要于1984年另行认列九万美元的损失,虽然我们明知道该项损失系属于1979年所发生的,又再假设那是我们在1979年所接惟一的个案,则公司的损益与股东的权益将明显遭到误导。
不管管理当局的意图如何地正当,由于需要广泛地应用”估计”来组合产险业财务报表上所有看似真确的损益数字,所以无可避免地其中一定隐含着某些错误。而为了减少这类错误,大部份的保险人运用各种不同的统计方法来调整其对成千上万的被保险人之损失估算以作为加总估计所有应付义务的基础资料,而除此之外另外提列的特别准备则称之为补充准备,而调整的目的是要使得损失在真正确定支付金额之前高估与低估的机率尽量接近百分之五十。
在波克夏我们已另加一项我们认为合理的损失准备,然而近年来它们却显得不太适当,而在此有必要让各位知道牵涉到这项损失准备提列错误的严重性,如此大家便可明了此提列过程是如何地不合理,从而判断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存在某些系统性的偏差。
下表显示近年来我们跟各位报告的保险承销成绩,同时并提供一年之后以”若当时我们知道则我们认为我们现在认为应该是如何”的基础下的计算数字,而所谓地”我们认为我们现在认为应该是如何”系因为这其中还包含许多对以前发生的损失所作的估计调整,然而这些损失却还没有作最后的确定,只是因为一年的经过使得整个估计过程较为准确而已。
(Structured Settlement 与loss reserve assumption等保险业务不包括其中)
Underwritting Results Corrected Figures Differenciation
as Reported to You After One Year Experience
1980 6,738,000  14,887,000  8,149,000 
1981 1,478,000  (1,118,000) (2,596,000)
1982 (21,462,000) (25,066,000) (3,604,000)
1983 (33,192,000) (50,974,000) (17,782,000)
1984 (45,413,000) ? ?
? 为了让各为近一步了解上表,让我们以1984年的数字加以解释,当年的税前承保损失为四千五百万(这其中包括二千七百万为当年度所发生的损失,加上前一年度一千七百万估计的差异数)
由此你可以发现,我跟各位报告的数字与实际所发生的数字有很大的出入,而且这几年的差异数越来越不利,这特别让我觉得非常地懊恼,因为(1)我一向自认说话算话(2)我和我的保险事业经理人若早发现事情的严重性一定不会坐视不管(3)我们少估计了损失,等于是多付给国库本来不需付的税金(虽然早晚会修正回来,只是时间拉得越长,我们损失的利息就越多) 。
而由于我们将整个重心摆在意外险与再保险事业,比起其它产险业者我们在估计损失这上头隐含更多问题,(当你承保的一栋建筑物烧毁了,你可以很快地在损失成本上作反应,比起一家向你投保的雇主发现他一名退休的员工在几十年前因工作关系感染某种疾病)即便如此,我仍对于所犯的错误感到不好意思,在直接投保部份,我们大大低估了法院及陪审团不顾事实真相与过去判例对损害赔偿的认定,而要求我们这些所谓深口袋付钱的群起效应,我们也低估了一般大众对于受伤者应获得钜额补偿的传染效应。在再保险部份,既然我们自身已低估了应提列准备,向我们寻求再保的保险公司也犯了相同的错误,由于我们的损失系依据对方所提供的资料提存,所以他们犯的错也等于是我们犯的错一样。
最近我听到一则故事可以用来说明保险业目前所遇到的会计问题,有一位仁兄因公赴海外出差,有一天接到他姐姐来电表示父亲因意外身故,由于一时无法赶回国内参加丧礼,他便交待姐姐处理一切丧葬事宜并允诺负责所有费用,之后当他回国后不久便收到一张几百块美金的帐单,他马上就把它给付掉,不过隔一阵子他又收到一张15元的帐单,而他也付了,可是没想到一个月过后他再度收到类似15元的帐单,他终于忍不住打电话给他姐姐问一问是怎么回事,只见他老姐在电话的另一头淡淡地表示:「噢! 没什么,忘了告诉你,那是因为爸爸身上穿的那套西装是用租的」如果这几年你是从事保险业-尤其是再保险事业的话,这段故事听下来可能会让你很心痛,尽管我们已尽可能让所有类似前述的西装租金列入在当期的财务报表上,但过去这几年的结果却令我们感到汗颜,也足以引起各位的怀疑,在往后的年报中我会持续跟诸位报告每年浮现的差异,不论是有利或是不利的。
当然在产险业间,不是所有准备提列不当的错误都是无心之过,随着承保绩效持续恶化,加上管理当局在损失准备提列乃至于财务报表表达上有很大的裁量权,所以人性黑暗的一面便彰显出来,有些公司若真正认真去评估其可能发生的损失成本的话,他们可能早已不适合再继续经营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被迫往特别乐观的方向去看待那些还未支付的潜在赔偿款,有些则从事一些可以将损失暂时隐藏起来的交易行为。当然这些行为可以撑过一阵子,外部独立的会计师也很难有效地对这类行为加以规范制止,当一家保险公司的实际上的负债大于资产时,通常必须由公司本身宣告自己死亡,在这种强调自我诚信的制度下,尸体本身通常会一再给自己翻案复活的机会。
在大部份的公司,倒闭的原因是因为现今周转不灵,但保险公司的情况却不是如此,你挂掉时可能还脑满肠肥,因为保费是从保户一开始投保时便收到,但理赔款却是在损失发生之后许久才须支付,所以一家保险公司可能要在耗尽净值之后许久才会真正耗用完资金,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活死人,通常更卯尽全力以任何价格承担任何风险来吸收保单,以始得现金持续流入,这种态度就好象一个亏空公款去赌博的职员,只能被迫继续污公司的钱再去赌,期望下一把能够幸运的捞回本钱以弥补以前的亏空,而即使不成功反正污一百万是死罪,污一千万也是死罪,只要在事情东窗事发之前,他们还是能够继续保有原来的职位与待遇。
别的产险公司所犯的错对波克夏来说,不是只是听听而已,我们不但身受那些活死人削价竞争之痛,当他们真得倒闭时,我们也要跟着倒霉,因为许多州政府设立的偿债基金系依照保险业经营状况来征收,波克夏最后可能被迫要来分担这些损失,且由于通常要很晚才会发现,事件会远比想象中严重,,而原本体质较弱但不致倒闭的公司可能因而倒闭,最后如滚雪球一般,一发不可收拾,当然如果管理当局发现的早而及时加以防范,强制那些烂公司结束经营,当可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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